?
涉外公證國家是為了讓人們方便出行所對國外出具的出行人發生在國內的法律行為和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或事實。涉外公證主要用于申請赴外留學、旅游、移民、定居等等的事宜。譯雅馨市國內最先擁有涉外翻譯資質的翻譯機構。編碼為110105012670423。
我們與國內多家涉外公證機構達成合作共識。他們會將有關于涉外公證的工作委托給譯雅馨北京翻譯公司來完成。為什么要這樣做?將涉外翻譯工作交給專業的翻譯公司完成有四點好處:
1、可以減輕公證機構人員編制問題的壓力。為國家節省財務支出。同時也響應了國家鼓勵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社會化的指導思想。
2、鑒于翻譯公司的專業性。有能力在短時間內完成大量譯件。極具壓縮當事人的辦證周期。告別以往需要提前數月申請文書的時期。提高公證機構的辦事效率。
3、涉外翻譯公證中相對復雜的譯件。公證機構交于權威翻譯機構會迅速完成對其的翻譯工作。不用像以前一樣需要當事人自行與翻譯公司聯系。節約當事人在這件事上多余花費的時間和費用。
4、《翻譯服務規范》中明確指出專業的翻譯公司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因譯件的質量問題導致當事人損失。翻譯公司須承擔相應責任。由此可以規避公證機構因譯件質量問題引起糾紛的風險。有利于維護公證良好社會形象。是提高公證公信力的具體措施。
涉外公證的一般原則有:
1.真實、合法原則。指當事人申請的公證事項。必須事實清楚。真實可信。內容和形式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和法律的規定。不違反社會的公共利益和道德風尚;
2.自愿原則。指公證機關辦理公證事務。必須根據當事人的自愿申請。公證機關不能強迫當事人申請公證。也不能對當事人沒有提出的公證事項強行公證;
3.直接原則。指公證機關辦理公證事務。必須由公證員親自接待當事人。直接審查公證事項的內容及有關全部材料。親自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口頭陳述。而后據以作出是否給予出證的決定。不得假手于他人;
4.保密原則。指公證人員對本公證處所辦理的公證事務。應當保守秘密;
5.回避原則。指公證人員不能辦理與本人或其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公證事務;
6.使用本國的和民族的語言文字原則。指公證機關在整個公證活動中。應一律使用本國的和民族的語言和文字。